依土地法之規定,有關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該地政機關證明其原因應歸責於受害人時,不在此限
B損害賠償除可請求實際損失外,尚得請求精神賠償及其他損失利益正確答案
C損害賠償之請求,如經該地政機關拒絕,受損害人得向司法機關起訴
D地政機關所負之損害賠償,如因登記人員之重大過失所致者,由該人員償還,撥歸登記儲金
答案與詳解
土地法第68條第2項明定「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即以實際損害為限,不包含精神賠償及所失利益。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