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法大意114 年第 22 題單選題考點:駁回要件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於一定要件下,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令依據,駁回登記之申請,下列敘述何者不屬其要件?
A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
B依法不應登記
C申請人之資格不符或其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正確答案
D逾期未補正或未照補正事項完全補正
C正確答案
「申請人資格不符或代理權欠缺」屬於通知補正事由,而非直接駁回登記的事由。
逐選項解析
A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駁回要件✕ 錯誤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為登記機關應以書面駁回登記申請之要件。
B依法不應登記駁回要件✕ 錯誤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不應登記」為登記機關應以書面駁回登記申請之要件。
C申請人之資格不符或其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 正確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