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法大意108 年第 38 題單選題考點:補正事由考點:駁回事由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登記機關接收申請登記案件後,應即依法審查;遇有下列何種情形,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或法令依據,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補正?
A未依規定繳納登記規費者正確答案
B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者
C逾期未補正或未照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者
D依法不應登記者
A正確答案
土地登記規則第56條規定補正事由,未繳登記規費屬可補正情形。
逐選項解析
A未依規定繳納登記規費者補正事由✓ 正確
未依規定繳納登記規費屬於可補正事項,登記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15日內補正,補繳後即可續行登記程序。
B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者駁回事由✕ 易錯陷阱
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者,屬於登記規則第57條駁回事由,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非通知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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