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不含「保護區」,保護區是『使用地類別』而非『分區』,易混淆。
記口訣:非都市土地分區有『特農山森風國特海都』,沒有保護區!保護用地≠保護區。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保護區並非非都市土地的「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分區中無此項,考生常與都市計畫法的「保護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中的『古蹟保存用地』等混淆。
B✕
森林區是非都市土地十種使用分區之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條明定,主要為保育森林資源而劃設。
C✕
海域區是新增的使用分區,為管制海域空間利用而設,屬法定分區之一。
D✕
風景區係為維護自然景觀而劃設,屬非都市土地十種使用分區之一。
非都市土地十種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2)
| 分區 | 主要目的 | 備註 |
|---|
| 特定農業區 | 優良農地保護 | 常考 |
| 一般農業區 | 一般農業使用 | — |
| 山坡地保育區 | 山坡地水土保持 | 易與保護區混淆 |
| 森林區 | 森林資源保育 | 選項B |
| 風景區 | 自然景觀維護 | 選項D |
| 國家公園區 | 國家公園法劃設 | — |
| 特定專用區 | 特定目的使用 | — |
| 海域區 | 海域空間管制 | 選項C,新增 |
| 河川區 | 河防安全 | — |
| 鄉村區 | 集居聚落發展 | — |
「保護區」是都市計畫法下的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只有「山坡地保育區」聽起來類似但名稱不同。命題者刻意用都市計畫常見名詞混淆非都市土地分區,務必記熟10種法定分區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