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土地徵收」與「土地徵用」之差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土地徵收之對象為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因被徵收而消滅,其權利完全歸於請求徵收事業之主體所有
B土地徵用之對象為土地使用權。原權利人於徵用期間僅喪失其土地使用權而已,所有權並未喪失
C土地徵收原則上係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
D土地徵用應自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使用補償費,其每年補償費,土地依徵用公告期滿第20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二十計算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第3項,徵用補償費應按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計算,題目寫百分之二十錯誤,此為本題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