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法大意107 年第 1 題單選題依土地法第 102 條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於契約訂立後 2 個月內,聲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地上權之登記。」若甲乙簽訂租地建屋之租賃契約後,並未依規定在 2 個月內為地上權之登記,請問該租賃契約之效力如何?A無效B有效正確答案C於地上權登記以前不生效力D效力未定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