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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企管企業概論、法學緒論10320單選題

依民法第1174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幾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正確答案
D4個月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繼承人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民法第1174條第2項)。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民法第1174條第2項,繼承人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本選項正確。

考點:拋棄繼承期限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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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