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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企管企業概論、法學緒論10532單選題

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胎兒對於其父親之遺產如何繼承?

A無繼承權
B以將來非死產為限,視為已出生而繼承正確答案
C至少得繼承遺產四分之一
D至多只能繼承遺產之三分之一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胎兒繼承採「附解除條件說」,以將來非死產為限,視為已出生,得繼承遺產,民法第7條明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已出生。繼承為胎兒個人利益,故得繼承,選項文字與條文高度吻合。

考點:胎兒例外保護考點:民法第7條胎兒保護考點:無依據比例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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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