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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企管
105 年 · 第 35 題
國營聯招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105 年
第 35 題
單選題
下列何者有法律漏洞時,不得以類推適用之方式補充之?
A
民法
B
刑法
正確答案
C
公司法
D
票據法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刑法基於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適用;民法、公司法、票據法均允許類推適用補充法律漏洞。
為什麼答案是 B
刑法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對人民不利之規定不得類推適用,否則將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侵害人民自由與安全。
考點:民法類推適用
考點:罪刑法定原則
考點:商事法類推適用
考點:票據法漏洞補充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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