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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企管
105 年 · 第 39 題
國營聯招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105 年
第 39 題
單選題
甲夫乙妻有二子,一家人與甲男之老父母同住。今甲死亡,乙對其遺產的應繼分為何?
A
百分之百
B
二分之一
C
三分之一
正確答案
D
五分之一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甲死亡,繼承人為乙(配偶)、二子、老父母共5人;配偶與第一順位子女同時繼承,應繼分按人數均分,乙得三分之一。
為什麼答案是 C
繼承人為乙(配偶)及二子,合計3人。配偶與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同時繼承,應繼分按人數平均,乙得1/3。
考點:繼承順位錯誤
考點:人數計算誤差
考點:配偶應繼分第一順位
考點:順位排除原則誤用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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