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選舉人團」(The Electoral College)的制度經常受到批評,下列那一項不屬此一制度缺點特徵之一?
A有可能產生少數總統
B競選活動大多集中在大州
C賄選行為正確答案
D贏者全拿
C正確答案
選舉人團制度的缺點包括:少數總統、集中大州、贏者全拿,但賄選不是制度性缺陷。
為什麼答案是 C
此為正解。賄選是個人違法行為,任何選舉制度都可能發生,並非「選舉人團制度」本身的特徵或缺陷。題目要找「不屬此制度缺點」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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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選舉人團制度的缺點包括:少數總統、集中大州、贏者全拿,但賄選不是制度性缺陷。
反向題!找「不是缺點」的選項。賄選是個人違法行為,與制度設計無關。
逐選項分析
A✕
確實是缺點。贏得全國普選票者未必當選總統(如 2000 年小布希、2016 年川普),形成所謂「少數總統」,民意正當性受質疑。
B✕
確實是缺點。候選人為贏得選舉人票,會集中火力在選舉人票多的大州(搖擺州),小州或鐵票州被忽略,造成關注不均。
C✓ 正確
此為正解。賄選是個人違法行為,任何選舉制度都可能發生,並非「選舉人團制度」本身的特徵或缺陷。題目要找「不屬此制度缺點」的選項。
D✕
確實是缺點。除緬因州與內布拉斯加州外,各州採「贏者全拿」(winner-take-all),獲勝者囊括該州全部選舉人票,落敗者所得票數形同廢票。
美國選舉人團制度的主要缺點
| 缺點 | 具體現象 | 著名案例 |
|---|
| 少數總統 | 普選輸卻當選 | 2000 布希、2016 川普 |
| 競選集中大州 | 忽略小州/鐵票州 | 聚焦搖擺州 |
| 贏者全拿 | 落敗者票形同廢票 | 各州州議會決定 |
| 失信選舉人 | 選舉人違背承諾投票 | 偶有發生但罕見 |
本題是反向題(問「不屬於」),考生易因急著找缺點而誤選 A、B、D。關鍵在區分「制度本身的結構性缺陷」與「個人違法行為」。賄選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設計的問題,任何民主選制都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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