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直轄市間為成立區域合作組織所締結之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載明違約之處理方式
B應載明合作之期間
C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
D應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始生效力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考「備查≠核定」:跨區域行政契約要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核定才生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在把「備查」偷換成「核定」。跨區域合作或行政契約原則是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經核定才生效;因此本題應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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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考「備查≠核定」:跨區域行政契約要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核定才生效。
看到「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始生效」先警覺:地方制度法這裡是備查,D 就是錯誤敘述。
逐選項分析
A✕
行政契約應視事務性質載明必要事項,其中包括「違約之處理方式」。這是地方政府跨區域合作時避免日後互推責任的標準考點,敘述正確。
B✕
合作期間也是行政契約應載明事項之一。考選部常把「合作事項、費用分攤、合作期間、違約處理」包成一組記憶題,本選項為正確敘述。
C✕
地方自治團體應依約履行;若發生爭議,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依司法程序處理。所以「得報請協調」正確。
D✓ 正確
錯在把「備查」偷換成「核定」。跨區域合作或行政契約原則是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經核定才生效;因此本題應選 D。
地方自治團體跨區域合作行政契約
| 考點 | 正確規則 | 關鍵字 | 本題選項 |
|---|
| 成立合作 | 得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其他方式合作 | 跨區域合作 | 題幹 |
| 上級機關程序 | 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 | 備查 | D 錯在核定 |
| 契約內容 | 應視事務性質載明合作期間、違約處理等事項 | 載明事項 | A、B |
| 爭議處理 | 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依司法程序處理 | 協調/司法 | C |
本題是反向題,問「何者錯誤」。D 看起來很像行政監督常見語句,但地方制度法此處用的是「備查」而非「核定」,兩者法律效果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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