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1 題單選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重要政策變更所應經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者,行政院毋庸提案修正,但應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院會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B重要政策改變涉及法律修改者,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提出法律修正案,其應修改或新頒命令者應予發布並須送置於立法院
C立法院於聽取行政院院長有關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重要政策變更報告後,若通過執行該重要政策之相關法案,此種法律內容構成所謂個別性法律,與憲法規定不符正確答案
D立法院於聽取行政院院長有關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重要政策變更報告後,如作成反對決議,此一決議具拘束力
C正確答案
重大政策變更若停止法定預算,行政院要向立法院報告備詢;立院可另立相關法案,個別性法律不當然違憲。
為什麼答案是 C
這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釋字520意旨認為,立法院得通過興建電廠等相關法案;即使內容包含具體個案條款,屬特殊類型之個別性法律,並非當然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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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重大政策變更若停止法定預算,行政院要向立法院報告備詢;立院可另立相關法案,個別性法律不當然違憲。
看到「重大政策變更+停止法定預算」直接抓釋字520:報告備詢、立院可反對或另立法,C 把『個別性法律』說成違憲,錯。
逐選項分析
A✕
本選項敘述本身正確,不是本題答案。重要政策變更若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行政院不是重新提預算修正案,而是由院長或相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
B✕
本選項敘述本身正確,不是本題答案。若政策改變牽動法律內容,行政院應提出法律修正案;若只是命令層級,則應依法修正、發布,並依程序送立法院。
C✓ 正確
這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釋字520意旨認為,立法院得通過興建電廠等相關法案;即使內容包含具體個案條款,屬特殊類型之個別性法律,並非當然違憲。
D✕ 陷阱
本選項在考試脈絡下為正確敘述,不是本題答案。立法院聽取報告後若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依釋字520理由,具有確認法定預算效力,非單純無拘束力建議。
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
| 情境 | 行政院程序 | 立法院地位 | 考試關鍵 |
|---|
| 停止法定預算但涉及重大政策 | 院長或部會首長報告並備詢 | 有參與決策權 | 釋字520核心 |
| 涉及法律修改 | 提出法律修正案 | 審議法律案 | 不能只靠行政命令 |
| 涉及命令修改或新頒 | 修正或發布命令並送立法院 | 可依法審查監督 | 命令要補程序 |
| 立院反對行政院政策變更 | 協商或依憲政機制處理 | 決議非純建議 | 具確認預算效力 |
| 立院另通過相關法案 | 行政院負執行義務 | 可用法律處理僵局 | 個別性法律不當然違憲 |
重大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執行時,釋字520號確立「行政院應報告備詢」+「立法院可另立法律規範」的雙軌監督機制。關鍵是:立法院不能用「決議」直接要求停止執行(違反權力分立),但可以制定「個別性法律」來約束特定預算項目,大法官認為這類針對性立法並非憲法禁止。考生最常誤判「個別性法律一定違憲」,其實只要符合立法程序且有正當理由,針對特定事項立法仍屬合憲範圍,重點在區分「決議的不當干預」與「立法的正當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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