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109 年第 12 題單選題
有關徵收補償,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農作改良物之補償費,於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1年以內者,按成熟時之孳息估定之正確答案
B徵收當期市價指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十日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當期市價
C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按起造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之
D被徵收土地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
A正確答案
依土地徵收條例,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1年以內者,按成熟時之孳息估定補償費。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1年以內者,按成熟時之孳息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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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土地徵收條例,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1年以內者,按成熟時之孳息估定補償費。
掌握徵收補償關鍵:農作物1年內按成熟孳息、市價為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15日、建築物按徵收當時重建價格、公保地按毗鄰「非公保地」平均市價。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1年以內者,按成熟時之孳息估定之。
B✕ 陷阱
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0條規定,徵收當期之市價,指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15日之市價,而非第10日。
C✕ 陷阱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應按「徵收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之,而非「起造當時」。
D✕ 陷阱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
關鍵知識表
| concept | description |
|---|
| 農作改良物補償 | 距成熟期1年內按成熟時孳息估定;逾1年按種植及培育費用參酌現值估定。 |
| 徵收當期市價 | 指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15日之市價。 |
| 建築改良物補償 | 按「徵收當時」之重建價格估定。 |
| 公共設施保留地補償 | 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 |
農作改良物跟一般土地、建物補償最大差異在「時間點認定」。徵收當下若農作還沒成熟,法規考量農民已投入成本且無法轉作,所以只要「距離成熟不到一年」就可按「成熟時孳息」計價,讓農民拿到完整收成價值。常見混淆是誤以為要按「徵收當期市價」或「現況半成品價值」,但這樣會低估損失;另一陷阱是把成熟期限「一年內」偷改成「半年內」或「當期」。判斷關鍵:看到農作物補償,先確認是否接近收成期,一年內就用成熟價,超過才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