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已徵收土地之收回權,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徵收之土地,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五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B原土地所有權人應於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後三個月內繳還原受領之補償地價及地價加成補償,逾期視為放棄收回權正確答案
C申請收回土地案件,應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
D被徵收之土地,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答案與詳解
錯誤(本題答案)。第9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通知後應於『六個月』內繳還原受領之補償地價及地價加成補償,逾期視為放棄收回權。題目誤植為『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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