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共設施保留地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徵收
B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以徵收當期毗鄰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必要時得加成補償之
C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D依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繼續為原來之使用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都計法第 51 條明文:依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為妨礙其指定目的之使用,但得繼續為原來之使用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為公保地最基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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