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585號,有關立法院調查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仍得對其行使調查權正確答案
B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立法院行使其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
C應適當尊重屬於行政權本質上所具有之行政特權
D不以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
A正確答案
釋字第585號確立立法院具備調查權,但受權力分立限制,絕對不得對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職權之國家機關(如司法、考試、監察)行使調查權。
為什麼答案是 A
釋字第585號明言,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如法官審判、考試委員考試、監察委員監察),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選項稱「仍得」行使調查權,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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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第585號確立立法院具備調查權,但受權力分立限制,絕對不得對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職權之國家機關(如司法、考試、監察)行使調查權。
看到「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保障者」,秒選「不得」調查。立法院調查權並非無限上綱,必須尊重其他院的獨立核心領域。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釋字第585號明言,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如法官審判、考試委員考試、監察委員監察),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選項稱「仍得」行使調查權,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B✕
立法院調查權為輔助性權力,所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賦予之職權(如立法、預算審查等)有重大關聯,不得漫無邊際調查。
C✕
基於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時,應適當尊重行政權本質上所具有之「行政特權」(如涉及國家機密、外交交涉等事項),不得強制調閱。
D✕
釋字第585號突破了過去釋字第325號僅限於「文件調閱權」的見解,認定立法院調查權得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事項提供參考資料,甚至傳喚人民或政府人員作證。
釋字第585號:立法院調查權之內涵與界線
| 權力性質 | 調查範圍 | 限制與界線 | 調查方法 |
|---|
| 輔助性權力 (非獨立權力) | 須與立法院行使職權有「重大關聯」 | 1. 獨立行使職權機關 (司法/考試/監察)
2. 行政特權 (國家機密等) | 不限於文件調閱,可要求提供資料、傳喚作證等 |
考生常誤以為立法院代表最高民意,其調查權即可凌駕一切。實際上,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有嚴格界線,絕對不能侵犯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如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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