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因設置管理有欠缺,致人民權利受有損害者,構成國家賠償法第 3 條第 1 項之國家賠償責任。有關該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設置或管理機關得以主張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而免責
B所損害之法益限於生命、身體、人身自由、財產四者正確答案
C公立動物園所飼養的動物,非屬本條所稱之公共設施
D僅限於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之損害方有賠償責任
答案與詳解
108年國賠法修正後,第3條第1項明定保護法益為生命、身體、人身自由、財產四者,名譽、自由等其他權利不在內,此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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