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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11338單選題

依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訊問被告前應先告知之事項?

A罪名之變更
B得保持緘默
C得請求指定辯護正確答案
D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刑訴法第95條明定訊問被告前四大告知事項:罪名、緘默權、選任辯護人、請求調查有利證據。『請求指定辯護』非告知事項。

為什麼答案是 C

第9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的是『得選任辯護人』,並非『得請求指定辯護』。指定辯護屬強制辯護案件由法院指派,兩者制度不同,考選部最愛用這個偷換。

考點:罪名告知考點:緘默權考點:選任vs指定辯護考點:調查有利證據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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