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住臺東,於連假期間騎機車至屏東遊玩,行經墾丁時,汽車臨停於路旁之駕駛乙(家住臺中)突開車門,甲閃避不及,因此而身受重傷。甲若欲起訴向乙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其得向何法院提起訴訟?
A僅得向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起訴
B僅得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起訴
C得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或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起訴正確答案
D得向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或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起訴
答案與詳解
台中為被告乙住所地(普通審判籍),屏東為侵權行為地(特別審判籍),兩者皆有管轄權,原告可擇一起訴,完全符合民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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