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射殺乙,對其開槍,子彈命中乙的左胸口。乙苦苦哀求討饒,甲覺得乙已經學到教訓,遂撥打119,乙因而獲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的行為構成殺人罪的普通未遂,因為其已經完成了殺人行為,但未有死亡結果
B甲的行為構成殺人罪的普通未遂,因為是乙哀求討饒,甲才撥打119
C甲的行為構成殺人罪的中止未遂,因為其已經放棄了殺人行為的實施
D甲的行為構成殺人罪的中止未遂,因為其出於自願防止結果的發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甲已開槍(既了未遂),須積極作為防果。甲自願撥119使乙獲救,符合刑法第27條「己意中止並防止結果發生」,成立中止未遂,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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