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廉政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3 年第 50 題單選題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處之罰鍰,關於處理機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受理機關為監察院者,由該院處理
B受理機關(構)為政風單位或經指定之單位者,移由法務部處理
C受理機關為各級選舉委員會者,由該選舉委員會處理
D不分受理機關,均由懲戒法院處理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財產申報法罰鍰處理機關採「分流處理」:監察院、政風單位(移法務部)、選委會各自處理,非統一由懲戒法院。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財產申報法罰鍰處理採「分流制」,由各受理機關或法務部處理,並非全部交懲戒法院。懲戒法院是處理公務員「懲戒」,與「行政罰鍰」不同領域。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財產申報法罰鍰處理機關採「分流處理」:監察院、政風單位(移法務部)、選委會各自處理,非統一由懲戒法院。
看到「一律」「均由」「不分」等絕對化用語,反向題多為正解。D 把分流制度誤說成集中制。
逐選項分析
A✕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4條,受理申報機關為監察院者,罰鍰由監察院處理,正確。監察院本就是高階公職的受理機關。
B✕
受理機關為政風單位或指定單位者,因其層級較低且屬行政機關內部單位,依法移由法務部統一處理罰鍰,敘述正確。
C✕
各級選舉委員會受理候選人財產申報,罰鍰由該選委會自行處理,符合法定分流設計,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財產申報法罰鍰處理採「分流制」,由各受理機關或法務部處理,並非全部交懲戒法院。懲戒法院是處理公務員「懲戒」,與「行政罰鍰」不同領域。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罰鍰處理機關一覽
| 受理申報機關 | 罰鍰處理機關 | 適用對象舉例 | 備註 |
|---|
| 監察院 | 監察院 | 總統、副總統、院長、部長、立委等高階公職 | 自行處理 |
| 政風單位/指定單位 | 法務部 | 一般公務員、軍警、國營事業主管 | 移送法務部 |
| 各級選舉委員會 | 該選舉委員會 | 公職候選人 | 自行處理 |
| 懲戒法院 | ×(不處理罰鍰) | 僅處理公務員懲戒案件 | D為陷阱 |
D 選項把「行政罰鍰」與「懲戒處分」混淆。懲戒法院只處理公務員懲戒案件(撤職、休職、記過等),不處理財產申報法的行政罰鍰。罰鍰採分流制由各受理機關或法務部處理。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