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3條、第44條、第45條、第89條之規定,行為人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警察機關經審酌後認為應裁罰行為人新臺幣1,800元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B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正確答案
C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D於訊問後,按其情節顯可憫恕,得移送該管簡易庭為減輕罰鍰之裁處
答案與詳解
依社維法第45條,警察機關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外,應即作成處分書。跟追他人(第89條第2款)罰鍰3,000元以下,屬警察機關自行裁處範圍,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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