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人員依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時,雖遇急迫情況,仍須依規定出示足資識別之警徽或身分證件
B警械之種類及規格,由內政部定之
C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械非經內政部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內政部沒入
D警察人員使用警棍指揮後,無須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警械使用條例規定,情況急迫時免出示證件;違法定製售賣由警察機關沒入;使用警棍指揮免即時報告。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10條規定,使用警械後應即時報告長官,但「使用警棍指揮者,不在此限」,敘述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警械使用條例規定,情況急迫時免出示證件;違法定製售賣由警察機關沒入;使用警棍指揮免即時報告。
記住「警棍指揮免報告」、「違法警械由警察機關沒入」、「急迫免出示證件」,即可秒殺本題。
逐選項分析
A✕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1條規定,使用警械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
B✕ 陷阱
命題時舊法規定警械之種類及規格由「行政院」定之;現行法已修正為警械之種類由「內政部」定之。
C✕ 陷阱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規定,違法定製、售賣或持有警械者,應由「警察機關」沒入,而非內政部。
D✓ 正確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10條規定,使用警械後應即時報告長官,但「使用警棍指揮者,不在此限」,敘述正確。
警械使用條例重要規定整理
| 項目 | 規定內容 | 例外與備註 |
|---|
| 出示身分 | 應著制服或出示警徽/證明文件 | 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 |
| 種類訂定 | 警械種類由內政部定之 | 命題時舊法為行政院定之 |
| 違法沒入 | 違法定製、售賣或持有由警察機關沒入 | 許可機關為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 |
| 事後報告 | 使用警械後應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 使用警棍指揮者不在此限 |
考生常將沒入機關「警察機關」與許可機關「內政部」混淆。此外,警械種類的訂定機關已由舊法的「行政院」修正為現行法的「內政部」,須特別注意修法動態。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