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0條、第61條有關聲明異議與抗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聲明異議權得捨棄正確答案
B聲明異議得撤回
C抗告權得捨棄
D抗告得撤回
A正確答案
社維法明文規定「抗告權」得捨棄,但並未規定「聲明異議權」得捨棄;而兩者皆得於裁定前「撤回」。
逐選項解析
B聲明異議得撤回✕ 錯誤
依社維法第61條規定,聲明異議於裁定前得撤回之,敘述正確。
C抗告權得捨棄✕ 錯誤
依社維法第60條規定,被處罰人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得捨棄其抗告權,敘述正確。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