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第80條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並不適用於大法官
B大法官任期8年,得連任1次
C立法院刪除司法院大法官支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之預算,牴觸憲法第81條之待遇保障正確答案
D司法院院長不得兼任大法官
C正確答案
大法官任期8年不得連任;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81條終身職保障,但釋字601號肯認其專業加給屬司法待遇保障範圍。
為什麼答案是 C
釋字601號指出大法官為憲法上之法官,其支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屬憲法第81條待遇保障範圍,立法院刪除該預算違憲。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法官任期8年不得連任;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81條終身職保障,但釋字601號肯認其專業加給屬司法待遇保障範圍。
記增修§5:大法官15人、任期8年不得連任、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可組憲法法庭,即可刷掉AB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大法官同樣是依據法律獨立審判的法官,憲法第80條獨立審判保障當然適用於大法官,並非不適用。
B✕ 陷阱
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明定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故『得連任1次』錯誤。
C✓ 正確
釋字601號指出大法官為憲法上之法官,其支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屬憲法第81條待遇保障範圍,立法院刪除該預算違憲。
D✕
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故院長本即由大法官兼任,敘述錯誤。
司法院大法官重點(增修條文§5)
| 項目 | 規定 |
|---|
| 人數 | 15人,含院長1人、副院長1人 |
| 產生 | 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 |
| 任期 | 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不得連任 |
| 院長副院長 | 並為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
| 終身職待遇 | 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81 |
| 職權 | 解釋憲法、組憲法庭審彈劾總統、政黨違憲解散 |
本題易混淆點在於大法官與一般法官的保障差異。增修條文僅排除大法官的『終身職』及『§81終身職待遇』適用(非法官轉任者),但獨立審判(§80)仍適用,且依釋字601號,其司法專業加給仍受待遇保障。考生常誤以為大法官完全不受§80、§81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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