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之制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立法院三讀議決通過之法律案,仍應由總統公布,始發生法律效力
B原則上總統應於收到立法院法律案後 10 日內公布之
C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D已完成公布程序之法律,人民若認為有重大違反憲法之虞,得敘明理由之後,直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憲法解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本題為反向題,此為錯誤敘述故當選。依據現行《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舊制為大審法第 5 條),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必須先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並取得「確定終局裁判」,不得「直接」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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