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一般行政公民與英文106 年第 20 題單選題
小蘭過世時留有遺產新臺幣1,200萬元,父母雙亡,其配偶老吳已歿,兩人未曾生育子女,所有後事皆由小蘭的妹妹小雲一人處理。而小蘭留有一份遺囑,內容將所有遺產跟權利均贈與「甲政黨」。依據上文,若根據民法之規定,有關小蘭的遺產分配,下列何者正確?
A甲政黨得10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B甲政黨得30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正確答案
C甲政黨得600萬元,其餘照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分配
D甲政黨得1,200萬元
B正確答案
【法規時光機|民國115年7月28日三讀】本題依命題時及新法施行前規定作答: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修正條文刪除此保障,但須自總統公布後6個月才施行;施行後兄弟姊妹仍可能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只是不再享有特留分。
遺贈給政黨屬於政治獻金,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捐贈單一政黨上限為30萬元,超過部分無效;剩餘遺產則依《民法》由唯一繼承人(妹妹)繼承。
逐選項解析
A甲政黨得10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錯誤
10萬元是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上限,而非對「政黨」的捐贈上限。
C甲政黨得600萬元,其餘照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分配✕ 易錯陷阱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生存配偶的專屬權利。本題中小蘭的配偶老吳已死亡,妹妹小雲無權主張此權利;且政黨捐贈上限為30萬,非600萬。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法條時光機(歷年法規變動)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