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11 年第 11 題單選題考點:瑕疵認定考點:免責事由
關於出賣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負有價值瑕疵、效用瑕疵,以及品質瑕疵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該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為法定責任,縱使買賣標的物之效用或價值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出賣人仍負瑕疵擔保責任
B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不具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C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無論瑕疵之種類為何,買受人皆得請求減少其價金正確答案
D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僅得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或減少價金,而不得解除契約
C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依民法第359條,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時,買受人皆得請求減少價金,故C正確。
逐選項解析
A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負有價值瑕疵、效用瑕疵,以及品質瑕疵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該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為法定責任,縱使買賣標的物之效用或價值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出賣人仍負瑕疵擔保責任瑕疵認定✕ 錯誤
依民法第354條第1項但書,價值或效用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B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不具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免責事由✕ 易錯陷阱
民法第355條第1項僅規定買受人知悉前條第一項之價值或效用瑕疵時出賣人不負責,未包含第二項之保證品質。
C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無論瑕疵之種類為何,買受人皆得請求減少其價金✓ 正確
D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僅得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或減少價金,而不得解除契約✕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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