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大意111 年第 15 題單選題
家防中心的社工人員接獲兒虐通報,經調查後發現身為加害人的母親在男朋友親密暴力的壓力下導致身心失衡,疑似受憂鬱所苦下而終日飲酒,並導致 4 歲女兒因長期疏忽而發展遲緩。面對此狀況的社工人員將直接面臨下列何種倫理決策困境?
A沒有倫理困境,應以兒童最佳利益,提供介入服務正確答案
B沒有倫理困境,應遵守案主自決原則
C兒童最佳利益或案主自決
D兒童最佳利益或社會正義
A正確答案
兒少保案件中,兒童最佳利益為最高原則,保護兒童並非倫理困境而是法定義務。
為什麼答案是 A
兒少保護案件中,兒童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社工依法負有通報與介入義務,這不是倫理困境而是法定職責,應直接提供保護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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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兒少保案件中,兒童最佳利益為最高原則,保護兒童並非倫理困境而是法定義務。
看到兒虐 + 兒少保通報 → 直接以兒童最佳利益介入,無困境可言。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兒少保護案件中,兒童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社工依法負有通報與介入義務,這不是倫理困境而是法定職責,應直接提供保護性服務。
B✕ 陷阱
案主自決有其限制,當案主行為危害兒童時,自決原則不適用。且加害母親並非本案服務對象的核心,受虐兒童才是保護焦點。
C✕ 陷阱
看似兩難但其實不然。兒少保案件中,當監護人的自決會傷害兒童時,兒童最佳利益當然優先,這是社工倫理守則明定的優先序,並無真正困境。
D✕
社會正義與兒童最佳利益在此案並不衝突,介入保護兒童同時也是實踐社會正義,兩者方向一致,不構成兩難。
社工倫理決策優先順位(Loewenberg & Dolgoff)
| 順位 | 原則 | 說明 | 本題應用 |
|---|
| 1 | 生命保護 | 案主及他人生命安全 | 4歲女童受疏忽 |
| 2 | 社會正義 | 平等與公平 | — |
| 3 | 自主自由 | 案主自決 | 母親飲酒選擇 |
| 4 | 最小傷害 | 選擇傷害最小方案 | — |
| 5 | 生活品質 | 提升福祉 | — |
兒少保護案件最常見的判斷失誤,是把「複雜家庭背景」誤認為「倫理兩難」。當題幹出現施虐者有憂鬱症、酗酒史、自身也是受害者等情節時,很多人會卡在「要尊重案主自決還是保護兒童」。實務上這根本不需要掙扎:兒少保護是法定責任,兒童安全永遠是第一順位,不受施虐者處境影響。Loewenberg倫理階層裡,生命權高於自主權,更何況這還涉及法律強制通報義務。判斷準則很簡單:只要有兒童受虐風險,保護兒童就是唯一選項,不是拿來跟其他價值權衡的。題目越是渲染施虐者的悲慘故事,越要警覺這是在測你能否堅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