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法制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智慧財產行政民法106 年第 24 題單選題甲育有二子丙、丁,甲死亡後遺有財產1,000 萬元。丙經商失敗,遂請求丁拋棄繼承,丁之妻戊反對,丁乃向法院表明拋棄繼承財產之一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丁得拋棄其財產之繼承權,但以特留分為限B丁得自由拋棄部分財產之繼承,但應向法院為之C丁拋棄部分財產之繼承,應取得丙之同意D丁不得拋棄部分財產之繼承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