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法制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智慧財產行政
民法10624單選題

甲育有二子丙、丁,甲死亡後遺有財產1,000 萬元。丙經商失敗,遂請求丁拋棄繼承,丁之妻戊反對,丁乃向法院表明拋棄繼承財產之一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得拋棄其財產之繼承權,但以特留分為限
B丁得自由拋棄部分財產之繼承,但應向法院為之
C丁拋棄部分財產之繼承,應取得丙之同意
D丁不得拋棄部分財產之繼承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拋棄繼承是『全有或全無』,不能只拋一半,故D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D

拋棄繼承具『不可分性』,繼承人只能就全部應繼分拋棄,不得就一部拋棄。丁想拋一半在法律上不生效力。

考點:特留分≠拋棄範圍考點:部分拋棄不可考點:單獨行為考點:拋棄不可分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