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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法制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智慧財產行政
民法10611單選題

甲男於週一舞會上結識乙女,得知隔天就是乙之生日,甲表示願贈與乙12 朵香水玫瑰作為生日賀禮,乙聞之欣然允受。甲嗣後以電話向丙花店訂購 12 朵玫瑰花,價金 600 元,約定丙應於週二早上 10 點將花束送至乙女住處。丙於約定時日遣其店員丁將花束送至乙處,乙適外出早餐,詎丁開車折返時因重大過失與酒後駕車之戊相撞,所攜帶之花束全部毀損滅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得向甲請求給付花束之價金 600 元正確答案
B丙就花束之毀損滅失,得依共同侵權行為之規定,向丁、戊請求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C甲得撤銷其對乙之花束贈與
D本件為種類之債的買賣,種類之債特定的時點為週二早上 10 點丁將花束送至乙處之時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種類之債的特定、受領遲延與債務人責任。受領遲延中債務人雖責任減輕,但對「重大過失」仍須負責,故花店違約致給付不能,不得向買家請求價金。

為什麼答案是 A

乙外出致受領遲延,依民法第237條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但店員丁具「重大過失」,花店丙依第224條須為其負責。因可歸責於丙致給付不能,丙屬違約方,不得向甲請求給付價金。

考點:受領遲延與給付不能考點:共同侵權行為考點:贈與之撤銷考點:種類之債特定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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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