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表冊之敘述,何者正確?
A董事會編造之營業報告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提交監察人查核正確答案
B監察人不得請求董事會將營業報告書提前交付查核
C董事會所造具之營業報告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15日前,備置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D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就盈餘分派決議之分發,不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A正確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表冊時程為必考數字題:交監察人查核為股東常會前30日,備置於公司供股東查閱為前10日。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公司法第228條規定,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營業報告書等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交監察人查核。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表冊時程為必考數字題:交監察人查核為股東常會前30日,備置於公司供股東查閱為前10日。
記住口訣「30監、10備置」。董事會編造表冊交監察人查核是30天前,備置於公司供股東查閱是10天前。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公司法第228條規定,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營業報告書等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交監察人查核。
B✕
依公司法第228條第2項規定,監察人「得」請求董事會提前交付查核,以利監察人有充裕時間行使監察權,並非不得請求。
C✕ 陷阱
依公司法第229條規定,董事會造具之各項表冊應於股東常會開會「10日前」備置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選項誤植為15日。
D✕
依公司法第230條第2項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就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決議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以節省稽徵與郵寄成本。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表冊處理時程
| 處理事項 | 對象 | 法定期限 | 相關法條 |
|---|
| 提交查核 | 監察人 | 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 | 公司法第228條 |
| 備置查閱 | 股東 | 股東常會開會10日前 | 公司法第229條 |
| 承認表冊 | 股東常會 | 股東常會開會時 | 公司法第230條 |
| 分發決議 | 各股東 | 股東常會承認後 (公開發行公司得公告) | 公司法第230條 |
公司法對財務表冊的時程管制分兩階段:董事會編好後先「送監察人查核」,然後才「開放股東查閱」。考選部最愛考這兩個數字的對應關係——股東常會前30日要先給監察人看完,前10日才輪到股東。常見陷阱是把30跟10互換,或塞入15、20這類干擾數字。判斷關鍵:監察人是內部監督機關需要較長審查時間,股東只是查閱所以時間較短,記住「內控先行、股東在後」的邏輯,30日一定對應監察人,10日一定對應股東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