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05 年第 11 題單選題
假設甲商號民國105年1、2月有銷項稅額35萬元,進項稅額35萬元,甲商號遲至105年4月20日才申報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甲商號將被處以怠報金為新臺幣多少元?
A0元
B1,000元
C3,000元正確答案
D30,000元
C正確答案
營業稅逾期申報超過30日為「怠報金」,即使無應納稅額,依法仍須處以3,000元怠報金。
為什麼答案是 C
1-2月期營業稅應於3/15前申報,遲至4/20已逾30日,應加徵「怠報金」。因銷項稅額等於進項稅額(無應納稅額),依法怠報金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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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業稅逾期申報超過30日為「怠報金」,即使無應納稅額,依法仍須處以3,000元怠報金。
1-2月營業稅應於3/15前申報,4/20申報已逾30日。銷項=進項代表無應納稅額,無應納稅額之怠報金固定為3,000元。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考生常誤以為「無應納稅額就不用罰」。但營業稅申報是法定義務,逾期申報即使不用繳稅,仍會產生行為罰(滯報金或怠報金)。
B✕
若逾期未滿30日(滯報金),無應納稅額的罰鍰為1,200元,而非1,000元。
C✓ 正確
1-2月期營業稅應於3/15前申報,遲至4/20已逾30日,應加徵「怠報金」。因銷項稅額等於進項稅額(無應納稅額),依法怠報金為3,000元。
D✕
30,000元是怠報金的「最高上限」(應納稅額的30%最多罰到3萬)。本題無應納稅額,故適用固定金額3,000元。
營業稅逾期申報處罰比較
| 項目 | 逾期天數 | 計算方式 (有應納稅額) | 無應納稅額之罰鍰 |
|---|
| 滯報金 | 未逾30日 | 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 (上下限:1,200~12,000元) | 1,200元 |
| 怠報金 | 逾30日 | 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 (上下限:3,000~30,000元) | 3,000元 |
題目刻意設定「銷項稅額35萬 = 進項稅額35萬」,誘使考生以為應納稅額為0就免罰。請記住:申報義務與納稅義務是兩回事,未依限申報必有行為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