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4 年第 35 題單選題
下列營業人何者需辦理年終調整稅額?
A加值型營業人
B非加值型營業人
C免稅營業人
D兼營營業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兼營營業人同時經營應稅與免稅業務,進項稅額無法全額扣抵,需於年終依不得扣抵比例重新計算並調整稅額。
為什麼答案是 D
兼營營業人同時有應稅與免稅(或特種稅額計算)銷售額,進項稅額須按不得扣抵比例分攤,且平時採暫算、年終(1月)依全年比例重新計算並調整補繳或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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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兼營營業人同時經營應稅與免稅業務,進項稅額無法全額扣抵,需於年終依不得扣抵比例重新計算並調整稅額。
看到「年終調整」直接聯想「兼營」,這是營業稅的固定搭配題。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純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全部應稅,進項稅額可全額扣抵,按月或按期申報即可,無須年終調整。
B✕
非加值型營業人(如金融業、特種飲食業)採總額課稅,進項稅額本來就不得扣抵,不生調整問題。
C✕
純免稅營業人銷售全部免稅,進項稅額一律不得扣抵,也沒有比例分攤問題,不需年終調整。
D✓ 正確
兼營營業人同時有應稅與免稅(或特種稅額計算)銷售額,進項稅額須按不得扣抵比例分攤,且平時採暫算、年終(1月)依全年比例重新計算並調整補繳或退還。
營業人類型與稅額調整
| 類型 | 銷售性質 | 進項扣抵 | 年終調整 |
|---|
| 加值型 | 全應稅 | 全額扣抵 | 不需要 |
| 非加值型 | 特種稅額計算 | 不得扣抵 | 不需要 |
| 免稅 | 全免稅 | 不得扣抵 | 不需要 |
| 兼營 | 應稅+免稅 | 比例扣抵 | ✅ 需要 |
考生易誤以為「加值型營業人」因為要算進銷差額就需年終調整,其實加值型若無免稅業務不必調整。真正要年終調整的是「兼營」——因為免稅使進項無法全扣,才要比例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