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會計學114 年第 1 題單選題
甲公司宣告並發放 X2 年股利$450,000 予普通股股東與特別股股東。甲公司有 100,000 股普通股流通在外,每股面額$10,及 50,000 股 10% 特別股流通在外,每股面額$16。若特別股為累積且可參加至 14%,並積欠股利 1 年,則特別股與普通股每股可領取之金額分別為多少?
A特別股$2.24、普通股$3.38
B特別股$3.00、普通股$3.00
C特別股$3.84、普通股$2.58正確答案
D特別股$4.00、普通股$2.50
C正確答案
股利分配三部曲:先發特別股積欠、再發雙方當年基本股利(普通股比照特別股比率)、最後依面額比例分配參加股利(注意特別股的參加比率上限)。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特別股總股利=積欠8萬+當年基本8萬+參加3.2萬(受限於額外4%)=19.2萬,每股3.84。普通股總股利=當年基本10萬+剩餘參加15.8萬=25.8萬,每股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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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股利分配三部曲:先發特別股積欠、再發雙方當年基本股利(普通股比照特別股比率)、最後依面額比例分配參加股利(注意特別股的參加比率上限)。
特股總面額80萬,普股100萬。特股先拿積欠8萬+當年8萬,普股拿當年10萬。剩餘19萬,特股限參加4%(3.2萬),剩下15.8萬全歸普股。特股每股=19.2萬/5萬=3.84,普股每股=25.8萬/10萬=2.58。
逐選項分析
A✕
計算錯誤。可能未正確扣除特別股的積欠股利,或在計算普通股基本股利時使用了錯誤的面額基礎,導致最終分配金額不符。
B✕
計算錯誤。此選項未考慮特別股的參加限制與普通股的剩餘分配權,直接將總額平均分配,不符合特別股的發行條件。
C✓ 正確
正確。特別股總股利=積欠8萬+當年基本8萬+參加3.2萬(受限於額外4%)=19.2萬,每股3.84。普通股總股利=當年基本10萬+剩餘參加15.8萬=25.8萬,每股2.58。
D✕ 陷阱
陷阱選項。考生可能在計算參加股利時,忽略了特別股「可參加至14%」的上限(即最多只能再多拿4%),導致將過多的剩餘股利分配給特別股。
股利分配標準四大步驟
| 步驟 | 項目 | 計算方式 | 本題應用 |
|---|
| 1 | 特別股積欠股利 | 特股總面額 × 基本股利率 × 積欠年數 | $800,000 × 10% × 1年 = $80,000 |
| 2 | 特別股當年基本 | 特股總面額 × 基本股利率 | $800,000 × 10% = $80,000 |
| 3 | 普通股當年基本 | 普股總面額 × 特股基本股利率 | $1,000,000 × 10% = $100,000 |
| 4 | 剩餘參加股利 | 依面額比例分配,但受限於特股參加率上限 | 特股限額4%得$32,000,剩餘$158,000全歸普股 |
最常見的錯誤是「忘記發放普通股當年基本股利」。在特別股拿完當年基本股利後,必須先讓普通股也拿到相同比率(10%)的基本股利,剩下的金額才能進入「參加股利」的分配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