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為團體工作實施倫理保密原則之例外?①在團體中有成員揭露危及個人生命安全的訊息,團體工作者向相關單位進行通報 ②轉介團體成員至其他機構或服務方案時,提供所需的團體工作資訊 ③因教育訓練需要,新進社工人員不需登記或簽署保密同意,即可參閱團體工作紀錄 ④實習生不需經過機構同意,可以將自己撰寫的團體工作紀錄提供給學校督導
A②③
B①②正確答案
C①④
D②④
答案與詳解
①危及生命安全時社工有通報義務(如自殺、自傷、傷害他人),②轉介時提供必要資訊屬專業合作需要,兩者皆為保密原則之合法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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