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14 年第 27 題單選題
在評鑑過程,評鑑委員若需調閱團體工作紀錄,應如何處理以符合倫理原則?①評鑑屬於保密原則之例外,評鑑委員有權自由調閱團體工作紀錄 ②提供去除可辨識個人身分資訊的團體工作紀錄 ③評鑑委員必須簽署保密同意書,並僅能在機構內閱讀團體工作紀錄 ④經團體工作者同意後,可調閱團體工作紀錄
D正確答案
評鑑調閱紀錄須兼顧評鑑需求與案主保密權,應去識別化並簽保密同意書於機構內閱覽。
為什麼答案是 D
②去除可辨識資訊保護案主隱私+③簽保密同意書並限制於機構內閱讀,兩者都是制度性的保密保障,符合社工倫理守則對第三方接觸紀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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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評鑑調閱紀錄須兼顧評鑑需求與案主保密權,應去識別化並簽保密同意書於機構內閱覽。
看到「自由調閱」「當然可以」→ 絕對錯;保密原則永遠優先,調閱要有配套。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②去識別化正確,但④「經團體工作者同意」不夠,真正的保密義務對象是案主,非工作者同意即可解除。漏掉③的機構內閱讀配套。
B✕
①大錯!評鑑不是保密原則的當然例外,評鑑委員無「自由調閱」權限,仍須遵守保密倫理。這是明顯違反社工倫理守則的敘述。
C✕
③簽保密同意書+機構內閱讀正確,但④僅憑工作者同意不足,保密權利屬於案主,且評鑑程序應有更嚴謹的制度性保障。
D✓ 正確
②去除可辨識資訊保護案主隱私+③簽保密同意書並限制於機構內閱讀,兩者都是制度性的保密保障,符合社工倫理守則對第三方接觸紀錄的要求。
第三方調閱紀錄的倫理處理原則
| 處理方式 | 是否符合倫理 | 理由 |
|---|
| 去識別化資料 | ✅ 符合 | 保護案主身分不被辨識 |
| 簽保密同意書+機構內閱讀 | ✅ 符合 | 限制資料外流風險 |
| 評鑑委員自由調閱 | ❌ 不符 | 評鑑非保密例外 |
| 僅工作者同意即調閱 | ❌ 不足 | 保密權屬案主非工作者 |
評鑑調閱紀錄考的是「保密權永遠屬於案主」這個鐵則。出題者設陷阱的邏輯是:讓你誤以為評鑑這種「機構正當業務」可以自動成為保密例外,或者讓社工員代替案主決定是否提供—這兩種都是把機構便利性凌駕於案主自主權之上。正確做法必須三件事同時到位:案主本人同意(不是工作者代決)、去識別化處理、限定在機構內閱覽。記住判斷準則:任何第三方要看紀錄,第一反應永遠是「案主同意了嗎」,機構需求再迫切也不能取代當事人的同意權,這是倫理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