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概要111 年第 1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憲法規定之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何種原則?
A中央集權
B地方分權
C中央地方均權正確答案
D中央集權,但得將權限委辦地方辦理
C正確答案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498號明示我國憲法採中央地方均權制度,兼顧國家整體性與地方自主性。
為什麼答案是 C
孫中山均權理論入憲,憲法第111條明定「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屬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屬地方」,釋字498號重申此均權原則,保障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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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498號明示我國憲法採中央地方均權制度,兼顧國家整體性與地方自主性。
看到「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直接想到孫中山均權理論→釋字498號→選C。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中央集權是權力全歸中央,地方僅執行機關。我國憲法第十章明列中央、地方各自權限,並設均權條款,並非中央集權。
B✕
地方分權是權力原則歸地方,中央僅處理外交國防等少數事務(如美國聯邦制)。我國為單一國,並非地方分權。
C✓ 正確
孫中山均權理論入憲,憲法第111條明定「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屬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屬地方」,釋字498號重申此均權原則,保障地方自治。
D✕ 陷阱
此為誘答。委辦雖存在於地方制度法,但前提並非中央集權,而是均權下中央得將部分事務委由地方執行,選項前提錯誤。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三大制度
| 制度 | 代表國家 | 特色 | 我國是否採用 |
|---|
| 中央集權 | 法國(傳統) | 權力集中中央,地方為派出機關 | 否 |
| 地方分權 | 美國聯邦制 | 權力原則歸州,中央列舉 | 否 |
| 均權制度 | 中華民國 | 依事務性質分配,兼顧一致與因地制宜 | ✅ 是 |
D選項把「中央集權」與「委辦」綁在一起設陷阱。委辦確實存在,但我國前提是均權而非集權,考生若只看到「委辦地方辦理」熟悉字眼可能誤選,務必看清前半句的制度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