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飛航管制科別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航務管理科別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211單選題

內政部依據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不准中國比較法學會變更名稱為臺灣法學會,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何種權利?

A講學自由
B結社自由正確答案
C人格權
D集會自由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釋字第479號明定,社會團體「名稱之選定」屬於憲法第14條「結社自由」的保障範圍。內政部以行政規則限制更名,侵害了結社自由。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釋字第479號解釋,憲法第14條保障的結社自由,不僅包含設立、加入或退出團體的自由,也包含「團體名稱之選定」。

考點:講學自由考點:結社自由考點:人格權(姓名權)考點:集會自由
載入中…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