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訴訟通常程序中,法院對於證據之合法調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文書可為證據者,須經宣讀或告以要旨
B證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的證言,無證據能力
C法院須以直接、言詞及公開審理原則調查
D證據雖未經合法調查,但若可以發現真實,亦得作為有罪判斷之依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題目要選錯誤者。依刑訴法第155條第2項,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依據,即使能發現真實也不行,這是嚴格證明法則,保障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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