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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11426單選題

原告提起之民事訴訟,倘有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使用裁定駁回訴訟?

A被告無當事人能力
B原告起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正確答案
C被告無訴訟能力
D原告起訴基於惡意且事實上欠缺合理依據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民事訴訟法第249條規定,程序要件欠缺(如無當事人/訴訟能力、惡意濫訴)以「裁定駁回」;實體或訴權要件欠缺(如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當事人不適格)則以「判決駁回」。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2項第1款,原告起訴「當事人不適格或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屬於訴訟上權利保護要件的欠缺,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不得使用裁定。

考點:當事人能力考點:權利保護必要考點:訴訟能力考點:惡意濫訴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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