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五等考試-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06 年第 45 題單選題
戶籍登記之申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B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正確答案
C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D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B正確答案
戶籍登記原則上應向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非任一戶所皆可,僅公告指定項目才能跨區辦理。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敘述,本題正解。戶籍登記並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必須是戶籍地戶所,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指定項目才能跨區。此為常見陷阱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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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戶籍登記原則上應向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非任一戶所皆可,僅公告指定項目才能跨區辦理。
看到「任一戶政事務所」就要警覺!戶籍登記 ≠ 身分證換發,不是隨便哪間都能辦。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敘述。戶籍法第 26 條原則規定,戶籍登記之申請應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為之,此為基本原則。
B✓ 正確
錯誤敘述,本題正解。戶籍登記並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必須是戶籍地戶所,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指定項目才能跨區。此為常見陷阱混淆。
C✕
正確敘述。戶籍法第 26 條但書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即跨區便民。
D✕ 陷阱
正確敘述。即使是公告指定項目,當然也可以回到戶籍地戶所辦理,舉重以明輕。考生易誤認為「指定項目只能去戶籍地以外」,其實兩者皆可。
戶籍登記申請地彙整
| 情形 | 申請地點 | 法源 | 備註 |
|---|
| 一般戶籍登記 |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 戶籍法§26本文 | 原則 |
| 公告指定項目 | 戶籍地或戶籍地以外戶所 | 戶籍法§26但書 | 便民跨區 |
| 國民身分證換發 | 任一戶政事務所 | 戶籍法§60 | 不限戶籍地 |
B 選項把「身分證換發得向任一戶所」的規則偷換到「戶籍登記」上。戶籍登記原則仍須回戶籍地辦,只有中央公告指定項目才開放跨區,不是全面性「任一戶所」皆可,考生要分清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