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111 年第 26 題單選題
一位物理治療師已連任某市物理治療師公會理事長,當任期結束再參加公會選舉,下列何者正確?
A可被選任為常務監事正確答案
B其繼續被選任為理事,不受該次選舉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的規定影響
C可連任第三任理事長
D無法再擔任該公會幹部
A正確答案
理事長連任以一次為限,所以不能第三任理事長;但不等於終身不得任公會職,可轉任監事系統。
逐選項解析
B其繼續被選任為理事,不受該次選舉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的規定影響✕ 易錯陷阱
錯誤。理、監事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是對整體理、監事連任比例的限制。即使他只是繼續被選為理事,仍會受到該比例限制影響,不能說完全不受限制。
C可連任第三任理事長✕ 易錯陷阱
錯誤。題幹說已連任理事長,代表已擔任到第二任。物理治療師法明定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因此任期屆滿後不得再連任第三任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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