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憲法訴訟法施行前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拘束全國各機關
B拘束全國人民
C依人民聲請所為之解釋,對聲請人據以聲請之案件,具有效力
D如宣告法規範違憲,該法規範自始失其效力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舊大法官解釋拘束全國機關及人民;宣告違憲者原則上向後失效,非自始失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違憲宣告原則上「向後失效」(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或諭知定期失效,並非「自始」失其效力,以維持法安定性。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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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舊大法官解釋拘束全國機關及人民;宣告違憲者原則上向後失效,非自始失效。
違憲宣告≠自始無效,通常是「自公布日起」或「定期失效」。
逐選項分析
A✕
大法官解釋具有一般拘束力,全國各機關處理相關事項均應遵循,此為通說及實務一貫見解。
B✕
大法官解釋對全國人民亦有拘束力,屬於憲法層次的抽象規範效力,並非僅拘束政府機關。
C✕
依釋字第 177、185 號,人民聲請所為的解釋,對聲請人據以聲請的原因案件具有效力,可據以再審或非常上訴。
D✓ 正確
錯誤!違憲宣告原則上「向後失效」(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或諭知定期失效,並非「自始」失其效力,以維持法安定性。此為本題答案。
大法官解釋效力整理
| 效力面向 | 內容 | 依據 | 備註 |
|---|
| 對機關 | 拘束全國各機關 | 釋字185 | 一般拘束力 |
| 對人民 | 拘束全國人民 | 釋字185 | 一般拘束力 |
| 對聲請人 | 原因案件得救濟 | 釋字177、185 | 個案效力 |
| 違憲法規 | 向後失效或定期失效 | 歷來解釋 | 非自始無效 |
「自始失其效力」與「失其效力」僅差兩字,效果天差地遠。大法官宣告違憲為保障法安定性,原則上向後失效,甚至常訂期限讓立法機關修法,而非溯及既往全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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