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 52 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並非永久豁免,僅為暫時性的程序障礙
B其豁免亦及於同案之共同正犯、教唆犯與幫助犯。總統並免於在追訴他人刑事案件上作證之義務
C此豁免權雖不得概括拋棄,但若總統自願配合其程序之進行者,應認為總統以個別證據調查行為,事實上並未造成總統尊崇與職權行使之損傷或妨礙,則並未違背憲法第 52 條
D總統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享有拒絕證言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考選部認定為錯誤敘述,故為應選答案。理由:憲法第 52 條僅規範總統刑事訴究之暫時障礙,並未賦予國家機密拒絕證言權;該拒證權係釋字 627 號另行承認之「國家機密特權」,屬獨立制度。本題題幹既以憲法第 52 條為框架,將國家機密拒證權納入其射程即屬錯誤連結。雖釋字 627 號文義承認總統有此拒證權,但其法理依據並非憲法第 52 條本身,考選部應係據此判定 D 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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