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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68單選題

有關「誘捕偵查」,我國司法實務見解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陷害教唆(創造犯意型之誘捕偵查)所取得之證據,應絕對排除,絕無證據能力
B釣魚偵查(提供機會型之誘捕偵查)所取得之證據,採相對排除,非無證據能力
C我國最高法院將誘捕偵查區分為「創造犯意型」與「提供機會型」二種情形
D創造犯意型之誘捕,我國最高法院判決稱之為「釣魚偵查」,屬偵查犯罪技巧之範疇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誘捕偵查分「創造犯意(陷害教唆)」與「提供機會(釣魚)」,前者違法無證據能力,後者合法有證據能力。

為什麼答案是 D

創造犯意型實務稱為「陷害教唆」;「釣魚偵查」是指「提供機會型」。選項名詞張冠李戴,故為錯誤敘述。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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