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6 年第 17 題單選題
國家機關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實施監聽時,下列何種方式為禁止之列?
D正確答案
通保法允許截收、監聽、錄音等監察方式,但禁止在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以保障住居隱私。
為什麼答案是 D
通保法第13條但書明文規定,執行通訊監察,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錄影器或其他監察器材,以保障住居安寧與隱私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通保法允許截收、監聽、錄音等監察方式,但禁止在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以保障住居隱私。
看到「私人住宅」+「竊聽器」就是禁區,其他三項都是通保法明文允許的監察手段。
逐選項分析
A✕
截收是通保法第13條明定之通訊監察方法之一,經合法核發通訊監察書後得為之,並非禁止項目。
B✕
監聽為通保法核心手段,依法取得通訊監察書即可執行,並非禁止之列。
C✕
錄音為通保法第13條允許之監察方法,用以保存證據,合法執行不在禁止範圍。
D✓ 正確
通保法第13條但書明文規定,執行通訊監察,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錄影器或其他監察器材,以保障住居安寧與隱私權。
通保法監察方式一覽
| 方式 | 是否允許 | 法源 | 備註 |
|---|
| 截收 | ✅ 允許 | 通保法§13 | 須有監察書 |
| 監聽 | ✅ 允許 | 通保法§13 | 核心手段 |
| 錄音/錄影 | ✅ 允許 | 通保法§13 | 保全證據 |
| 私宅裝竊聽器 | ❌ 禁止 | 通保法§13但書 | 保障住居隱私 |
考生看到「監聽」「錄音」常以為是侵害隱私而選錯。重點不在「手段」本身,而在「地點」──私人住宅是憲法高度保障的空間,即使有監察書也不能裝設竊聽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