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漁業技術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26 題單選題
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正確答案
B類推適用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A正確答案
從「故意或重大過失不得免除」推導出「輕過失得免除」,是典型賦予相反要件相反效果的「反面推論」。
為什麼答案是 A
反面推論是指法律明定某要件發生某效果,對於不具備該要件者,推論出相反的效果。本題由「故意/重大過失不得免除」推論出「輕過失得免除」,即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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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從「故意或重大過失不得免除」推導出「輕過失得免除」,是典型賦予相反要件相反效果的「反面推論」。
看到「A則B」推導出「非A則非B」,秒選反面推論。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反面推論是指法律明定某要件發生某效果,對於不具備該要件者,推論出相反的效果。本題由「故意/重大過失不得免除」推論出「輕過失得免除」,即屬之。
B✕ 陷阱
類推適用是針對法律漏洞,援引性質相近的規定來填補(相似情況給相同待遇),本題並非填補漏洞。
C✕
目的性限縮是指法條文義涵蓋過廣,基於立法目的將不應適用的部分排除,與本題推導相反效果不同。
D✕
歷史解釋是透過立法理由、草案等歷史資料探求立法者真意,本題並未涉及歷史資料的探究。
常見法律解釋與漏洞補充方法
| 方法名稱 | 核心概念 | 舉例 |
|---|
| 反面推論 | 賦予相反要件相反的法律效果 | 故意/重大過失不得免除 → 輕過失得免除 |
| 類推適用 | 針對法律漏洞,援引性質相近的規定 | 民法未規定合資買彩券,類推適用合夥規定 |
| 目的性限縮 | 法條文義過廣,基於目的排除部分適用 | 「車輛」禁止進入公園,限縮為不含嬰兒車 |
| 歷史解釋 | 參考立法草案、理由等探求立法真意 | 查閱立法院公報了解修法目的 |
考生常混淆「反面推論」與「類推適用」。反面推論是「不同情況給不同待遇」,而類推適用是「相似情況給相同待遇」。本題是「故意/重大過失」與「輕過失」的不同情況,故為反面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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