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4 年第 12 題單選題
某甲工作 40 年 7 個月後於民國 113 年退休,關於其退休金之領取與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某甲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滿六個月,以一年計
B一次領取總額在 198,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C一次領取超過 398,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D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 100 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退職所得課稅標準,113年分期領取免稅額為85.9萬元,非100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D
113年度分期領取退職所得,應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5.9萬元(法條基準為65萬依物價調整)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非100萬元,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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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退職所得課稅標準,113年分期領取免稅額為85.9萬元,非100萬元。
秒記113年退職所得免稅額:一次領19.8萬/39.8萬;分期領85.9萬。看到100萬直接選錯。
逐選項分析
A✕
所得稅法明定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以半年計,滿六個月以一年計,本選項敘述正確。
B✕
依財政部公告113年度標準,一次領取總額在19.8萬元乘以年資以下者免稅,所得額為零,敘述正確。
C✕
依113年度標準,一次領取超過39.8萬元乘以年資之部分,全數計入所得額,敘述正確。
D✓ 正確
113年度分期領取退職所得,應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5.9萬元(法條基準為65萬依物價調整)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非100萬元,敘述錯誤。
113年度退職所得定額免稅標準
| 領取方式 | 級距/計算方式 | 所得額計算 |
|---|
| 一次領取 | ≤ 19.8萬 × 年資 | 0 (免稅) |
| 一次領取 | 19.8萬 ~ 39.8萬 × 年資 | 超過部分之半數 |
| 一次領取 | > 39.8萬 × 年資 | 超過部分全數 |
| 分期領取 | 全年領取總額 | 減除 85.9萬 後之餘額 |
命題者故意將分期領取的免稅額(113年為85.9萬元)竄改為100萬元,考生若未熟記當年度公告金額或法條基準(65萬元),極易誤選。